2008年6月25日 星期三

《魯鎮往事》

前不久香港話劇團才將曹禺的幾個劇作湊成《萬家之寶》,上星期又見康文署文化節目組請來由加拿大史密夫甘瑪劇團及上海話劇藝術中心聯合製作的《魯鎮往事》,將魯迅筆下的六個短篇以形體劇場的形式演出。仇虎、陳白露唱罷,又到祥林嫂、孔乙己登場,誰還說「經典」在今天已死?為不同的目的(文化、「政治」,或文化政治),我們久不久就會請來「經典」,至於是否善待「經典」可又是另一個問題。

《魯鎮往事》以魯迅的短篇《一件小事》、《狗.貓.鼠》、《阿長與山海經》、《知識是罪惡》、《孔乙己》、《祝福》湊合而成,編排上只能算是串燒或雜錦,委實看不出在題旨上彼此有何特別的聯繫。史密夫甘瑪劇團的形體劇場聲稱能以「一種深藏在語言之下的溝通方式」作表達,「創作出一種由圖象、行動和文本一起構成的戲劇樣式」,尋找「精確表達故事本質的手勢、圖象和語句」。看過《魯鎮往事》的演出,這宣言應當理解為劇團為自己定立的最高標準或自我期許。所謂由演員「製造聲音效果」,實際上就是「扮聲」(扮風聲,扮貓叫,連切菜聲也扮)。所謂「演員用身體表現場景」,亦只不過是取法寫實主義的模擬真實:當祥林嫂在森林裏尋找被狼叼去的兒子時,一群演員就跑出來站扮樹,唯恐扮得不似,還借助長竹作道具;飾演祥林嫂的演員走在「樹」的中間,為表示真實的空間距離,用了兩步當作十步走的方法,製造空間的幻覺,試圖欺騙觀眾的眼睛。如果這就是形體劇場的藝術,那麼中國戲曲抽象寫意的方法就不知高明了多少,演員「以人帶景」,觀眾「以情觀物」,一樣可以渡船策馬,上天落地,盡皆倚仗觀眾對演員的形體想像,是否更應該稱作「形體劇場」?在筆者眼中,《魯鎮往事》唯一的演出亮點是一位演員躬身把虛擬的蠟燭吹熄,裊繞一縷的輕煙由演員拂掌作提示性的表達,此拂掌之可觀正在於它與劇中其他的假扮有別,用得虛實得宜,更帶詩意,可惜只有佳句,無法構成佳章。敗筆者尚不止此,《魯鎮往事》中重演魯迅的六個故事大都沒有對原著的事結構作創造性的改編,借翻譯用語,它差不多就是一種見句譯句的literal translation,如此演來就更給人有「人肉小說」的感覺。

導演迪安.甘瑪說:「魯迅告訴我們最重要的並不是政治與爭鬥,也不是我們在孩提時期讀到的那些聖賢書。最重要的是用一顆敞開的心去聽去看,並且要富有同情。」筆者不知道迪安.甘瑪對魯迅這位中國新文化運動的旗手、寫過《中國小說史略》的評論家有多認識,以上引言中「魯迅」的名字要是換上托爾斯泰、狄更斯,甚至昆德拉也一樣能夠成立。魯迅研究者喜歡從「複調」的角度理解魯迅的作品是因為「複調」不僅是寫作技巧,也反映一個大時代的變異和一個作家處身文化轉折期中的意識。抽空了語境和有意無意的寫作策略,祥林嫂的自殺、孔乙己的「失蹤」,都只不過是正如甘瑪說的教人同情的故事,無法讓我們看到魯迅之為魯迅的原因。形體劇場一個重要的理念是希望將文本還原至最質樸的形體,直達故事的「本質」,但我更傾向相信魯迅的作品無法這樣被「還原」。一口氣看了六個魯迅的作品如果我們仍然要問「魯迅在哪裏?」相信就是對《魯鎮往事》這形體劇場最大的批評。


( 原載《信報》專欄【不等果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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